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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学期受助困难学生增加5800人,4月初完成认定

点击量:   时间:2018-03-02 19:48

 3月1日,《无锡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正式实施,我市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也正式启动。据市教育局相关人士介绍,该《认定办法》是全市第一次系统地对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进行明确认定,救助门槛更宽,救助精准度更高,保障无锡学生上学“一个都不能少”。

  ■覆盖非本市户籍、民办学校

  教育局相关人士介绍,《认定办法》在认定范围上做了“加法”,为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轻学费负担。以往认定困难对象并不包括民办学校,且局限于无锡市户籍居民。而随着近年来锡就业人员面广量大,有少部分在本市就读的学生家庭困难需要资助。《认定办法》明确,对在无锡就读的学生,无论其就读学校性质是公办还是民办,无论其户籍是本地还是外地,只要满足经济困难认定标准,一律给予资助。

  同时,办法将认定对象范围从原来11类增至14类。最低认定条件从原先的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低保1.5倍标准以内,放宽至2倍标准以内,使更多低收入家庭学生纳入受资助范围内。

  ■三大类别分档精准资助

  《认定办法》破除了以往资助一刀切的办法,在分档划分上谋突破,提升资助的精准度,进一步明确了分档资助模式:按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三个阶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划分“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大类别。

  比如学前教育阶段,符合特别困难幼儿的8类对象能享受最高减免保育教育费近5000元/生/年。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等4类比较困难幼儿,给予12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资助。符合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1.5倍标准以上、2倍标准以下等两类对象为一般困难幼儿,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资助。

  ■首次整体设计认定工作

  据了解,这是无锡首次系统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整体设计。以前上级部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较为零散,且仅关注孤儿、低保等少数对象。教育部门从去年起着手起草、设计,在今年1月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了这份学生资助管理文件。

  去年9月,市教育局还进行了专门部署,组织各地按照新认定条件排查,预计今年春季学期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1.3万人左右,比2017年春季学期增加约5800人。人数、标准分别增加和提高,预计今年全市资助经费比2017年增加1200多万元。教育局人士表示,本学期各地各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将在4月初完成,确切数据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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